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报考及录取。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各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按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四条 录取以下专业时只招女生:助产,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是常规批,其他省份根据各省规定日程安排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学校咨询电话: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普通类专业“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508号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一条 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对发现的在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508号。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其他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 网址: http://www.zgzyyxdycjy.cn/zonghexinwen/2022/0525/2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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